这是我第一次不知道要从哪里去讲述阅读后的感受,它给予的冲击太多,而它又是如此平顺又简单。如若要简单去描述,那么也许它在表达一个女人的成长,又或是爱意背后的坚守与背叛。但毛姆对人物潜意识和行为心理的描绘,太过逼真,会让人错觉你并不是在读一本小说,而是在短短几万字里,经历了千人千面,经历了世事变迁。
或者,与其说它讲述了一些道理或一个故事,不如说,毛姆在讲述“人”本身。记得旧时心理学对人格的分类,主要分为四种,以快乐为目的的多血质,以完美为目的抑郁质,以安稳为目的粘液质,以成就为目的的胆汁质。简而言之,它们可以大体地描述整个人群分类。而《面纱》里,恰到好处地通过几个人物,轻易地这几种人格特征完整地展现出了,或者更具体地讲,是描述了不同的人在爱里会有哪些表现,做怎样的选择。
女主人公,关于人生的一切选择,都是凭由自己当下的喜怒哀乐。不论是选择与并不真的喜欢的男人结婚,还是后来选择与自己迷恋的男人偷情,她抵挡不了当下那一刻,自己欲望的摆布。这样的个性使她所谓“敢爱敢恨”,让她散发迷人魅力,却也导致了她的短视盲目,最终让她接二连三的做出了错误的选择。她想要的做的,总是逃避自己的错误,所以她一边厌弃自己,咒骂自己,又希望能够得到宽恕和原谅。她不懂瓦尔特对她深沉的爱,也许她最终依然不能够爱上他,但她也终于明白自己到底错过了什么。
瓦尔特做事严谨、追求完美,却也看起来太过冷漠无趣。他的爱炽热而浓烈,可他就是无法将它们说出口。书中的一段对话让我印象尤其深刻,是瓦尔特发现凯蒂与查理偷情之后,瓦尔特对的一段自我剖白。大体意思是,他从来都知道他自己爱的她是怎样的,他早就明白她其实并没有那么好,与他不够匹配,他也知道她是因为当下的利益才与他结合,他甚至明白,凯蒂大概一辈子也不会爱上他。但这些不重要,重要的是,他爱着她。上天能够赐予他去爱她的权利,赐予了他做她丈夫的身份他便心怀感激了。他只想她好,想看她笑。也许在发现凯蒂偷情后的他,已经带着绝望甚至报复的心,但最终他依然是仁慈与不舍的,他只希望她能过的好。而最后作为细菌学家的他,终于为事业献身,也让凯蒂永远在心里留下了他。
而查理夫妇则是典型的不达目地不罢休的人格类型。不能否认,查理优秀又迷人,恋爱对他更像是一场游戏,他也善于花言巧语。当然这些并非是人格特征导致的,这个人物在故事里有着非常反面的形象。